新闻
新闻资讯
联系我们
联系人:刘(经理)
手机:18729020067
电话:18729020067
邮箱:418336625@qq.com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蔚蓝国际
新闻
2022年新制度下公司设立的责任
公司的设立,又是一群人对梦想满怀希望所前进的一大步。但公司的设立也意味着一种承担与责任。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接下来飞酷科技财税经理将为您介绍公司设立的责任的知识。
一、公司设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一节的相关规定 ,公司设立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行为。公司设立不同于公司的设立登记,后者仅是公司设立行为的最后阶段;公司设立也不同于公司成立,后者不是一种行为,而是设立人取得公司法人资格的一种事实状态或设立人设立公司行为的后果。所以,公司设立的实质是一种行为,属于行为中的多方行为,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行为属于单方行为。
二、公司设立的责任
企业设立失败,须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责任,对于公司制企业,发起人承担以下责任:
1、连带赔偿责任
设立费用及债务原则上应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但当公司不能成立时,先前发生的与设立相关的费用及债务就失去了公司这一拟定的承担主体,只能改由实施设立行为的主体(发起人)承担。
由于发起人之间的关系近似于合伙关系,因此各国或地区的公司立法多规定对此准用合伙的有关规定,即由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生费用和债务负连带赔偿责任。
2、对已收股款的返还责任
在采取募集设立公司的情况下,发起人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还负有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至于发起人相互之间的责任承担,应按其约定或投资比例进行划分。
因此,一般情况下,当企业未成立时,对于认股人已经缴纳的股款,发起人应当予以返还,并返还相应的利息。本案中,由于中聘产业公司设立失败的,刘利有权依法向主张返还股款。
三、公司的设立
公司设立的方式基本为两种,即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股份公司也可以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中国公司法第77条明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在程序上较为简便。
新闻资讯
-
2022-05-10
申请公司的流程和费用这几点要注意
-
2022-05-10
2022年手机快速注册
-
2022-05-10
有关被骗注册了公司怎么注销
-
2022-05-10
有关开公司流程及费用 注册资金
-
2022-05-10
自己想注册一个小公司这几点要注意
-
2022-05-10
小型公司注册资金写多少合适这几点要注意